小学教师明宰完因杀害学生被判无期徒刑

电脑作者 / 花爷 / 2026-08-23 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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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在平静的校园里,本应是孩子们快乐成长的乐园,却发生了一起令人发指的悲剧。一名小学教师,利用职务之便,将

  

  【编者按】在平静的校园里,本应是孩子们快乐成长的乐园,却发生了一起令人发指的悲剧。一名小学教师,利用职务之便,将魔爪伸向了年仅7岁的学生,手段残忍,动机卑劣。此案不仅撕裂了一个家庭的幸福,更引发了全社会对校园安全、师德底线与法律惩戒的深刻反思。二审维持原判,终身监禁的判决彰显了司法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的坚定立场。我们摘编此案进展,并非为了渲染伤痛,而是希望以此警示:保护孩子,就是守护我们的未来。任何借口都不能成为伤害无辜的挡箭牌,法律的严惩与社会隔离,是对逝者最基本的告慰,也是对生者最必要的守护。

  49岁的明载完(音),因在大田一所小学谋杀一名一年级学生,在二审中再次被判处无期徒刑。

  大田高等法院刑事1部(主审法官朴镇焕)于16日驳回了检方与被告方的上诉,维持了下级法院依据《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违反利益诱拐等)对明载完判处无期徒刑的判决。

  法院指出:“自一审以来,并未出现需要重新考量的新情况,因此我们不接受被告及检方关于量刑不当的主张。”

  辩方提出的心神耗弱主张亦被驳回。

  法院解释称:“考虑到被告对受害人的选择、工具的准备以及试图逃避侦查的行为,难以认定其心神耗弱。即使存在此种状况,鉴于犯罪的严重性,也不足以成为减刑的理由。”

  此外,法院还提到:“一审已全面考量了量刑因素,确认死刑是剥夺生命的例外刑罚。将被告与社会终身隔离,使其得以反省罪行,而非剥夺其生命,是合理的。因此,一审的量刑并未超出合理范围。”

  明载完被指控于去年2月10日下午5时许,在其工作的小学,利用放学后托管班结束的时机,以赠书为借口,将当时7岁的金姓受害人诱至视听教室,并用预先准备的凶器将其杀害。他还被指控在犯罪前几天袭击了一名同事。

  此前,一审法院将此案定性为“教师残忍杀害7岁学生这一史无前例的罪行”,并判处其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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