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微软在一份官方文件中表示,美国国税局要求微软支付2004年至2013年期间高达290亿美元的未缴税款。
该公司表示:“我们不同意拟议的调整,并将通过美国国税局的行政上诉办公室,并在必要时通过司法程序,对这一(要求)提出强烈异议。”
微软在一篇博客文章中说,与美国国税局的问题在于,在此期间,这种跨国际司法管辖区的收入转移。
这种做法被称为成本分摊,“许多大型跨国公司……因为这反映了他们业务的全球性。”
微软表示,与美国国税局的上诉程序将耗时数年,如果失败,该公司将诉诸法庭。
微软表示,美国国税局的指控是在长达十年的谈判中爆发的,“谈判旨在解决有关我们如何分配自2004年开始的纳税年度的收入和支出的问题。”
“自审计所涵盖的年份以来,我们已经改变了我们的公司结构和做法,因此,美国国税局提出的问题与过去有关,但与我们目前的做法无关,”该公司表示。
微软补充说,“自2004年以来,我们已经向美国缴纳了超过670亿美元的税款。”
长期以来,美国大型科技公司的会计做法一直是当局的一个问题。
政府指责苹果(Apple)、亚马逊(Amazon)和微软(Microsoft)等公司将收入转移到低税或零税的司法管辖区,以逃避其主要市场的税收,实现利润最大化。
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斡旋下,140个国家达成了一项重要的国际协议,旨在更好地分享和监管巨头们的税收收入。
经合组织10月11日公布了一份实施该协议的协议草案,希望在今年年底前获得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