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的预期
该协会认为,在多次恢复尝试失败后,柔性板是最后的手段。
喀拉拉邦高等法院认为,贷方不能通过公布违约借款人的照片和详细信息来强制获得贷款偿还。法院强调,这种行为侵犯了借款人的尊严和隐私,在现有的法律规定下是不合理的。
法官Murali Purushothaman表示:“公开发布或展示违约借款人的照片和其他细节,将是对借款人尊严和声誉生活权利的侵犯。除非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否则不能剥夺生命和人身自由。出版或展示违约借款人的照片将侵犯他们的尊严和声誉,并侵犯印度宪法第21条所保障的他们的基本生命权。”
法院在听取chempaazhanthi农业改良合作社及其管理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请愿书时作出了上述评论,该请愿书对合作社助理登记员的命令提出了质疑。该命令指示拆除放置在协会总部外的一块柔性板,这块板上显示着1750名违约借款人的姓名、照片和贷款细节。
请愿者协会认为,在多次恢复尝试失败后,柔性板是最后的手段。请愿人声称,在董事会成立后,一些借款人与该协会联系,要求偿还债务或重组贷款。在这种反应的激励下,协会开始准备另一套这样的展览,以继续恢复工作。该协会将他们的行为与1969年喀拉拉邦合作社规则第81条允许的“敲锣打鼓”相比较,为他们的行为辩护。然而,助理书记官长认为这种展示是非法的,理由是没有得到借款人的同意,而且这种公开暴露可能造成损害的法律后果。
由政府辩护律师Resmi Thomas代表的国家为助理书记官长的指示辩护,声称协会没有诉诸这种方法收回贷款的法律权力。受访者强调,未经同意发布个人详细信息或照片侵犯了隐私,损害了声誉,因此违反了宪法权利。
法院驳回了该协会的理由,明确表示,根据《喀拉拉邦合作社法》或其规则,这种公开展示不是一种允许的追回贷款的方法。“《喀拉拉邦合作社法和规则》规定了合作社债务的各种追讨模式,执行命令和奖励,包括扣押和出售。《法案》和《规则》并未规定将展示或公布违约借款人的照片和其他细节作为一种追偿方式。不能通过威胁损害借款人的声誉和隐私来强迫他们偿还贷款,”法院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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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将其比喻为“击鼓”,并表示:“这是一种过时的、原始的、不适合现代时代的方法。”但是,它没有决定这种做法的有效性,因为该案没有直接质疑这种做法。
最后,法院驳回了请愿书,并支持助理书记官长指示拆除柔性板的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