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5月19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原副主任、陕西省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韩勇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韩勇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将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经查,韩勇在1993年至2023年期间,利用担任吉林省松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吉林省纪委副书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陕西省政协主席等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干部任用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2.61亿余元。法院审理认为,韩勇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具有未遂情节、重大立功表现、如实供述、主动退赃等从轻情节,决定对其判处死刑但不立即执行。
贪官韩勇受贿2.61亿被判死缓 创近年职务犯罪金额新高
万念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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