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继教皇约翰二十三世(Pope John XXIII)在《圣母与圣旨》(Mater et Magistra)和《梵蒂冈二世》(Vatican II)之后的《教理教义》(Catechism)将公共利益定义为:“社会条件的总和,让人们(无论是作为团体还是作为个人)更充分、更容易地实现自己的目标。”“公共利益适用于每个人类社会,但它最……
致力于天主教的公共利益的社会教学原则意味着为所有人的利益而工作-他painga mā te katoa。这意味着尊重所有人的权利和责任。
在《教义问答》中,这一基本公式被反复使用,并以更具体的元素充实起来,它还说:“每个人类社会都拥有一个共同的利益,使它被承认为这样的社会。”它接着说,在“政治共同体中,它最完整的实现是……
教会教导,所有天主教徒都必须遵守信仰:同意对教权和神的启示(上帝的话语)的信仰,并在宗教上服从教皇和其他主教。这包括对良知的服从和对有效法律的服从。
“为了”后面的词语明确了这一善的关键要素:一个更完善的联邦、正义、国内安宁、共同防御、大众福利和自由祝福。原则上,所有人都要分享这些东西,所有人都要从中受益。
-共同利益的三个基本要素是对个人的尊重、社会福祉、群体的发展以及和平与安全。
社会是一群参与持久社会互动的个体,或一个共享相同空间或社会领域的大型社会群体,通常受制于相同的政治权威和占主导地位的文化期望。
“团结是指一种美德,使人类家庭能够充分分享宝贵的物质和精神财富。”“辅助性是指以支持当地社区内部生活的方式协调社会活动。”
简而言之,人的生命是神圣的,因为它与上帝的关系。此外,至关重要的一点是,人的身体生活对人来说是一种内在的善。它是他们现实生活的一部分,而不是外在的,有价值的东西,只是作为一种工具性的商品,作为一种获得其他人类商品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