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冠城新材实际控制人薛黎曦近日收到江西证监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涉嫌违反证券法规被处以180万元罚款。根据公告内容,薛黎曦在2024年2月期间为稳定股价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同时存在短线交易行为。江西证监局认定其行为构成违法,但考虑到其认错态度良好,最终作出罚款决定。公司方面表示,该处罚仅涉及个人行为,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
薛黎曦作为冠城新材两位实际控制人之一,自2006年起担任公司董事。其控股的丰榕投资是冠城新材的控股股东,目前正面临司法强制执行。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将对丰榕投资持有的1689.65万股公司股票进行处置,原因是丰榕投资参股企业涉及股权纠纷。强制执行完成后,丰榕投资持股比例将从36.4%降至35.19%,但仍保持控股股东地位。
此次事件涉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个人违规行为和控股股东的股权纠纷。公司强调,相关事项不会对董事会运作和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冠城新材股价目前维持在2.8元,市值约39亿元。市场将持续关注该事件的后续进展,以及对公司治理和股价可能带来的影响。
冠城新材实控人之一薛黎曦 拟被江西证监局罚款180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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