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否认用金属棒袭击律师

健康作者 / 花爷 / 2025-06-03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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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乔治城:在法庭上,三名助理营销主管拉起t恤遮住脸,在地方法院接受用金属棒打伤一名律师的审判。  这三人被指控在10

  

  乔治城:在法庭上,三名助理营销主管拉起t恤遮住脸,在地方法院接受用金属棒打伤一名律师的审判。

  这三人被指控在10月份光天化日之下使用危险武器故意造成伤害。

  36岁的Koay benghhee和Teh Eng Tat以及41岁的Ng Weng Kooi在裁判官Nadratun Naim Mohd Saidi面前对指控表示不认罪。

  在被告宣读完指控书后,当被要求陈述他们的抗辩时,每个被告都用嘴说“tak salah”(无罪)。

  他们被共同指控于10月22日上午9点50分在波斯卡尔帕尔辛格大街上伤害了37岁的Beh Hong Shien,另一名袭击者仍在逃。

  他们是根据《刑法典》第324条被起诉的,按照《刑法》第109条的解释,这种罪行最高可判处10年监禁或罚款或鞭打,或两者中的任何一种。

  副检察官M. Darrshini起诉了此案,三人由律师Md Yusuf Md Idris代表。

  律师RSN Rayer为受害者进行了观察陈述。

  达尔希尼敦促法庭为每名被告设定9000令吉的保释金。

  她说:“我们要求法庭附加一个条件,即被告不得接近受害者或任何控方证人。”

  为了减轻罪责,优素福告诉法庭,他的每个客户每个月只挣2000令吉左右,而且是家里唯一的经济支柱。

  他说:“考虑到他们的社会和经济地位,检方提出的9000令吉保释金太高了,他们可能负担不起。”

  然后他提议保释金定为3000令吉。

  雷尔也是耶路通议员,他告诉法庭,这是一起严重的案件,因为它涉及在光天化日之下袭击一名律师。

  他说,作为一名民选代表,他已经在下议院提出了这个问题。

  他说:“在槟城,至少有五六起涉及律师的谋杀案没有得到解决。”

  优素福回应说,联邦宪法第8条保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并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

  他敦促法庭不要考虑到受害者是一名律师。

  “我的当事人将在法庭上证明自己的清白。他们将证明他们不在现场,”他说。

  Nadratun将保释金定为7000令吉,每人有一名担保人,并将1月13日定为案件提审日期。

  她命令被告不得接近受害人和控方证人。

  10月26日,据报道,警方已对本周早些时候发生的一起37岁律师被暴力袭击事件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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