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兄弟因在智鲁克因丹燃放烟花引发火灾而不认罪

国际热点作者 / 花爷 / 2025-05-27 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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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OH:两兄弟对控罪表示不认罪,他们被控持有和燃放烟花,导致泰鲁克因丹发生火灾。  据Sinar Harian报道,两人分别在

  

  IPOH:两兄弟对控罪表示不认罪,他们被控持有和燃放烟花,导致泰鲁克因丹发生火灾。

  据Sinar Harian报道,两人分别在不同的法院受到指控。

  据说,本月早些时候,这对兄弟燃放了烟花,导致泰鲁英丹竞技场广场(Arena Square Teluk Intan)的露天大厅起火。

  在开庭法庭上,法官Norhamizah Shaiffudin宣读了对他的指控后,19岁的Jesan John Mikela表示不认罪。

  根据指控,杰桑被指控明知可能会对属于智鲁克因丹市议会的竞技场广场大楼大厅造成破坏而使用烟花,这是一个公共场所。

  控诉书显示,这起事件发生在周一晚上11月11日晚上11点29分左右,地点在希利霹雳区智鲁克英丹的Jalan Raja礼堂。

  在父亲的陪同下,Jesan被指控犯有纵火或爆炸物品恶作剧罪,根据刑法第436条,如果罪名成立,将被判处最高20年监禁或罚款。

  诺哈米沙允许他以3000令吉的保释金保释,并要求他每月向警察局报到一次。

  与此同时,在裁判法院,Jesan的弟弟,24岁的Steven John Mikela,对在同一天晚上8点30分左右在同一地点持有名为“Happy Boom什锦138”和“Happy Boom红色爆竹88”的烟花的指控表示不认罪。

  史蒂芬是根据1957年爆炸物法令第8条被起诉的,该法令规定,如果罪名成立,他将被判处7年监禁或不超过1万令吉的罚款,或两者并罚。

  裁判官Naidatul Athirah Azman允许货车司机Steven在一名担保人的担保下以3,500令吉保释。

  两宗案件的检控均由检控人员Nur Aina Liyana Mohd Talal督察和Nurul Farahdiana Md Saad督察处理,而两兄弟则由律师Faustina Francis代表。

  两家法院都将该案定于12月20日开庭审理。

  据报道,本月早些时候,在一个生日派对上燃放的烟花在竞技场广场的露天大厅引发了火灾。

  希利尔霹雳州警署助理指挥官艾哈迈德·阿德南·巴斯里说,事件发生后,一名24岁的卡车司机在其位于智卢英丹的家中被捕。

  火灾发生在一个约有500名客人的生日派对上。

  “组织者未经许可就放烟花了。

  他说:“调查发现,火灾可能是由烟花爆炸击中大厅屋顶引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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