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布城:税务局(LHDN)将纳税人提交2023年纳税申报表的截止日期延长至7月15日。
LHDN澄清说,这一扩展适用于各种纳税人群体:拥有企业的居民个人、合伙企业、居民个人(知识/专业工作者/关键角色的非公民)、非居民个人(知识工作者)、组织和地产。
LHDN在周五(7月5日)的一份声明中表示:“在最初的截止日期6月30日之后,在延长的期限内通过电子申报提交的纳税申报表将被视为符合规定的时间表。”
此外,这一扩展涵盖了根据1967年所得税法(ACP 1967)第103(1)条支付的通过电子提交的纳税申报表(表格P除外)的税收余额。
纳税人应使用电子表格准确申报入息,并在适用的情况下及时缴付税款,以免被罚款及增加应缴税款。
税务局局长亦强调,在适用的情况下,需要准确和最新的个人和银行资料,以确保有效处理退税。——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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