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换银行的原所有者、美国对冲基金龙星基金(Lone Star Funds)以出售外换银行的损失为由,向韩国政府提出了“投资者-国家纠纷仲裁”诉讼。
这是ISD对韩国政府提起的第一起诉讼。ISD机制允许外国投资者要求对未能履行国际投资条约义务的政府进行国际仲裁。
龙星基金表示,韩国政府违反了《韩国-比利时-卢森堡双边投资协定》,向美国华盛顿国际投资纠纷解决中心(itc)提交了仲裁申请。
龙星基金名义上是在免税的海外股权投资所得的避税天堂比利时,与韩国签订了双重课税协定。
这家对冲基金声称,在龙星基金涉嫌违规以极低的价格收购外换银行后,韩国金融委员会在批准出售其所持外换银行股份方面拖延了时间,导致了亏损。
龙星基金还主张,国税厅对龙星基金出售江南星塔、国东建设、外换银行股份的过程中,任意征收税金。
政府表示,计划在法庭上证明这些指控是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