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26日,两名朋友因抢劫一名女教师,分别被法庭判处10年监禁和3鞭刑。
20岁的失业男子穆罕默德·哈菲兹(Muhamad Hafiz)和他的印尼朋友、43岁的合同工哈姆扎·阿兹里(Hamzah Azri)对指控认罪后,法官罗斯利·艾哈迈德(Rosli Ahmad)宣布了这一判决。
这两名男子被控于去年3月15日凌晨5点40分,在甘榜帕西普提的受害者家中,手持砍刀和尼龙绳抢劫了这名教师。
根据《刑法典》第395和397条,他们被指控犯有团伙抢劫和持械抢劫或企图造成死亡或严重伤害。
法庭下令二人由被捕当日(去年三月十五日)起服刑,并在刑期届满后将哈姆扎转介入境事务处。
副检察官Mohd Syahnidzam Ahmad提出起诉,而两名被告没有代表。
与此同时,哈姆扎也被地方法院判处三年监禁,他承认隐瞒了在抢劫中被偷走的老师的财物。
这些物品包括一个棕色手提包、一个印有品牌的蓝色钱包、五张银行卡、一张医疗卡、Mykad、一本Lembaga Tabung Haji储蓄存折和一张驾驶执照。
他于去年3月15日被控触犯刑法典第414条。
法官Don Stiwin Malanjum命令Hamzah从被捕之日起服刑。——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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