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是一个嘉宾意见专栏
美国最高法院似乎执意要废除这个国家残存的联邦环境保护。
通过在最近的判决中推翻雪佛龙原则——Loper Bright诉Raimondo案和Relentless诉Commerce案——以6比3的保守多数派法院几乎剥夺了环境保护署实施和管理那些法规未被国会明确划定的项目的权力,许多人承认这项任务超出了立法部门的能力范围。
雪佛龙案的核心问题涉及对联邦法典中模棱两可的法规的司法解释。在它被推翻之前,雪佛龙原则被下级法院引用,作为在模棱两可的法规——以及它们的实施和有时监管的方式——不明确和超出司法部门的知识范围的问题上服从机构专业知识的一种方式。由于机构运作的高度复杂和不断变化的性质(想想医疗保险),这些法规中的许多都是故意含糊不清的,它们以扭曲的速度移动,往往需要迅速转向。
在他看来,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写道:“这些机构没有特殊的权限。”在这种逻辑下,EPA的水文学家的专业知识从法律角度来看没有任何意义,比如,当涉及到解释《清洁水法》下不明确的法规时。说什么,约翰?
去年,最高法院在Sackett诉EPA案中重新定义了WOTUS(“美国水域”),剥夺了大部分国家湿地的保护,认为除非这些湿地毗邻自由流动的水体(大多数不是),否则湿地的填充物不需要许可。这一决定极大地危害了阿拉巴马州沿海水域。鲍德温县是美国发展速度第七快的县,而且发展还在继续。我们已经看到湿地损失的增加。这导致径流增加,这意味着有更多的泥浆和未经处理的工业毒物流入我们的水域。
对于一个民主国家来说,即使是接近能力,联邦制的原则也必须在某种程度上保持完整。在阿拉巴马州,这通常感觉像是白日梦。阿拉巴马州的许多官员表现得好像他们是乔治·华莱士(George Wallace)的第二代,不停地喊着州训“我们敢于捍卫自己的权利”。然而,其中一些在公共服务委员会(Public Service Commission)和环境管理委员会(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Commission)等国家机构工作的官员,只不过是些幌子,永远在为阿拉巴马电力(Alabama Power)这样的企业巨头卖命。他们到底在捍卫谁的权利?
他说:“我们的老大哥环保署(EPA)正在越权....我感谢从环境角度捍卫我们伟大国家主权的努力,”环境管理委员会主席弗兰克·麦克法登(Frank McFadden)在6月份对ADEM主任兰斯·勒弗勒(Lance LeFleur)说。此前,勒弗勒在一次机构会议上谈到了环境保护署拒绝该州的煤灰计划。
几十年来,阿拉巴马州一直是全国化工生产的领导者。仅在阿拉巴马州沿海地区,从麦金托什到莫比尔的43号公路沿线就有26家化工厂。这段高速公路是一个可证实的癌症聚集地和人类健康灾难;半岛电视台最近的一篇调查报道以令人毛骨悚然的细节报道了一场旷日持久的世代悲剧。
最具讽刺意味的是,该州的许多重污染企业都是由机构投资者拥有的跨国公司或外国公司。除此之外,该州的许多污染者并不住在这里。根据美国农业部的数据,阿拉巴马州有180万英亩的土地为外国人所有,在美国排名第四,仅次于德克萨斯州、缅因州和科罗拉多州。国家主权到此为止。
希波克拉底誓言是医疗专业人员的神圣誓言,命令他们“不伤害”。在一个完美的世界里,我们的政府会这样运作。鉴于最近最高法院的裁决,现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要的是,该州的公民,以及我们的州和地方官员,站起来要求对那些毒害我们的水域并伤害我们的朋友和亲人的人负责。如果政府官员站出来要求问责,他们最终将捍卫国家和人民,这是他们宣誓的职责。
Caine O’rear是Mobile Baykeeper的通讯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