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怎样才能让城市立法者真正正视哥谭市的“寮屋友好法”呢?
最近的愤怒(幸好得到了解决)集中在布鲁克林南威廉斯堡(South Williamsburg)南四街60号一栋价值400万美元的三层褐石屋上。
上个月,一个由近20名年轻吸毒者组成的团伙占领了这处房产,并开始恐吓当地人和企业,偷走邻居的包裹,破坏私人财产,在门廊上吸毒,威胁路人,并在深夜放烟花。

上周,警察终于把他们赶走了,把大楼里的所有东西都放到了街上,并逮捕了一名擅自占用者:26岁的瑞恩·格里瓦尔(Ryan Grewal),他被控在当地一家商店外损坏一辆摩托车,犯有重罪。
其余的人显然都逃到别的楼里去了:他们开着一辆面包车来收拾自己的东西,根据新管理员PJ Ximenez的说法,“当他们进入那辆面包车时,其中一个说他们要回家,另一个问,‘哪个?’”
“当我第一次来到这里时,我发现了一堆针头和[海洛因]勺子,还有两个用过的纳洛酮,”Ximenez说。“所以,我猜肯定有两个人在这里吸毒过量了。”
当警察第一次来到现场时,这些擅自占用者出示了一份日期为7月25日的“租约”,并由该建筑的前主人弗朗辛·罗萨多(四年前去世)签署。
“他们是专业人士,是他们策划的,”Ximenez说。
Stella Tsang在2021年买下了这栋楼,但推迟了翻新的计划;现在,她终于有保安在现场,以防止再次蹲下。
邻居Cordelia Dalle说:“这些白痴孩子总是堵塞人行道,如果你让他们让开,他们就会变得很讨厌。”“它们很吵,很难闻,我真的很高兴这种情况没有持续几个月,这种情况经常发生。”
确实如此:最近几个月,《华盛顿邮报》曝光了所有五个行政区的各种霸占暴行,但市议会却懒得收紧法律,在短短30天的霸占之后就可以授予“所有权”。
皇后区参议员约翰·刘(John Liu)今年修改了一项州法律,澄清了擅自占用者不享有与实际租户相同的权利,但企图擅自占用者仍然难以受到惩罚:正如此案所显示的那样,纽约警察局(NYPD)只逮捕了该团伙中的一名成员,因为他们有另一项犯罪的证据。
业主们仍然要面对长期的法庭斗争,以驱逐不那么不守规矩的小偷(即使他们是在贩毒!),甚至发现简单地付钱让他们搬走是最简单的。
如果市议会认真对待提高纽约人的生活质量,那么这些小偷就会因为这些盗窃行为而受到严重的惩罚,这种惩罚可能会持续数年。
但是议会的进步派多数宁愿寻找新的方法来束缚警察。这样的帮派一旦被赶出去就会直接去找下一个受害者,这有什么好奇怪的吗?